精氨酸文章: 第四次修訂已經死了
詹姆斯巴克斯特,精氨酸主席
第四次修訂美國憲法已與晦澀扼死法律合理化,彈痕累累的形式,最高法院的裁決,並制定和營區的“創造性”的執法解釋。
這種舊的和經常提到的修正案,企圖以保護隱私和財產權利的個人,已經死了。 駕駛任何釘子納入其腐爛的棺材是一個多餘的浪費時間,但美國最高法院依然存在。
對於駕駛者,或任何人在公共道路或人行道上,幻想的個人隱私,只不過是暗淡記憶。 隨機搜索的基礎上,站不住腳的藉口,設置路障, “搜身”和“拍拍下”乘客或行人,因為他們“可能有武器”和路邊的審問現在都相當的法律,或正在展開,如果他們是因為沒有一個敢於說恰恰相反。
美國最高法院目前正在聽取了案件處理的是一個弗吉尼亞人誰是“逮捕”駕駛與吊銷,儘管弗吉尼亞州不批准逮捕的輕微交通罪行,這是駕駛的是吊銷審議。
該法院不久前舉行的,一旦一個人被逮捕,他們受到搜查。 如果他們的汽車內找到的距離,它也可以進行搜查。 這個法院裁定在2001年,一個人可能涉嫌侵犯幾乎所有的交通法,包括不系安全帶。 而且,一旦被捕你沒有第四修正案的保護。
對於所有的實際目的,這賦予警察的權力,制止,逮捕和搜查任何他們覺得像“檢查”或騷擾。 可能是阿拉伯人的味道日星期一,星期二這是黑人在豪華轎車和週三的年輕男子駕駛運動協約。
選項/藉口停止無窮無盡;燒壞了燈泡,使用安全帶, (真實或想像的)不正確的信號,觸摸中心線,擊中的肩膀,兩個碩士的車速限制,駕駛速度太慢,滾動停止標誌,滾動的權利紅色,不屈服的行人,或講手機(疏忽駕駛) 。
如果警察想阻止你,他們可以。 如果他們想逮捕你,他們可以。 如果他們想尋找你和你的車和你的乘客,他們可以。
這就是土地的最高法庭裁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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© 2008年精氨酸